第一百三十八章被强推了-《战地医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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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忌

    开市安床安葬修坟。

    一大早张家老宅子,就张灯结彩,连下人们都换上新衣服,一个个喜气洋洋。

    今天是张家大少爷,未来的族长继承人纳妾的日子。

    本来纳妾不用这么隆重,不像娶妻需要遵循六礼,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

    纳妾只需送上彩礼,用轿子抬进门,而且不能走中门,要从侧门进去,给长辈磕头敬茶,给丈夫和大房夫人敬完茶,就算完事了。

    按照古代媵妾礼法,陈昕和陈曦属于媵,也就是指正妻的亲妹妹陪嫁到夫家。

    为了照顾陈庄主的面子,和对陈冉的看重,那些礼仪办的有些过于隆重。

    与古礼不合,不过民国三一年的时候就已经废除了纳妾制度。明文规定你一夫一妻制,不过在民间,纳妾依然盛行。毕竟古人讲究的是多子多福,一个妻子生出的孩子,万一选不出合适的继承人怎么办?于是为了家族的传承,只要养的起的,都会选择纳妾。

    这也可以说是世俗礼法与法律的对抗,

    《中华民国民法·亲属》第1123条第3项的规定,即“虽非亲属而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者,视为家属。”这一规定,也算是对世俗礼法的一种妥协。

    即使新中国成立后,新的婚姻法虽然规定严格的一夫一妻制,但是对于195o年以前纳妾的,采取的也是民不告官不究!

    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有关婚姻问题的解答》对于在《婚姻法》施行前的重婚、纳妾,指出:“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、纳妾,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,是否离婚,要看女方要求来决定。如女方提出离婚,人民法院应依法准许其请求,如女方没有这样的要求,就仍应让他们保持原来共同生活的关系。男方提出离婚时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保护妇女和子女利益的基本精神,结合具体情况处理之。”

    当然了,在民国,尤其黄埔军校出身的将官,也只有张国昌一人敢纳妾!

    其他人为了自己的官帽,都是乖乖儿的遵守一夫一妻制度,最多偷偷在外面养一外室,还不敢让家里的妻子知道。

    和现在包养小三差不多。

    张国昌在说徐珂进房的时候,就有人在蒋委员长面前说小话,告黑状!

    被老蒋劈头盖脸的一顿痛骂,自此,再也没有人敢在老蒋面前,说张国昌的坏话。

    废话不说了,腊月二十六这天下午,两乘大红骄子,抬着陈昕和陈曦进了张家大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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