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章 言文雅的结局-《重生之千金怒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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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志将证据一一呈上,然后和被告简单的走了流程。

    接着审判员宣读了原告的要求理由及证据内容,大致如下:“原告:姓名:言语文臣、性别男……被告:言文雅、性别:女……状告理由:XX年3月3日晚,被告言文雅支使司机胡启故意与货物大车相撞,致使言海滨和言文欣及司机胡启一同丧命。”

    “请求:要求法院判出被告言文雅无期徒刑!”

    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例》,第232条【故意杀人罪】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”

    “证据1、司机胡启的家人;2、银行帐户辗转户:李花子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法院的争执激烈无比,证人胡启的家人出示了医院开的证明胃癌晚期,及银行帐号的信息,她自认自己有罪,要求法院从轻发落。

    言文雅的律师否认有此事,只承认曾经给过一些安家费。

    胡启的妻子又出示了当年自己心细留的通话记录。

    可是言文雅的律师狡辩说,一切都只是工作的需求,并无此事。

    原告的律师请求第二个证人出场:李花子。

    言文雅的神情明显一怔,她完全没有想到李花子还能活着出现在公堂之上,只见他被人推着推车赶到证人区。

    李花子在看到言文雅时,眼神里闪过一抹悲凉,直到生死一刻时,才发现原来命比钱还重要,他陈述了,言文雅曾开着一辆黑色的宝马车来到山区借用自己的身份证,自己并不知道她借身份证的意图,当时她给了自己十万元,他一时财迷心窍就接受了。

    并且东方浩拿出了李花子的存折,存折里的数目增加正好是言氏父母出车祸前三天。

    很多问题的茅头都指向了言文雅,可是言文雅仍旧拒死不认。

    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,律师又指出言父去逝时言文雅的表情及解言氏内部老员工的举动,无一都是利害。

    局面到了,即使言文雅不认罪也已成立,本来法院是要判定言文雅故意杀人罪,死刑!

    可是言文臣坚持判无期徒刑!

    场内,哀嚎一片,左娴哭的痛不欲生!

    场外,柳如萱心潮难以平复,报仇了,却一点都不开心!

    躲开记者的闪光灯与追问,沈逸轩让郭子带人先将柳如萱和言文臣安置在车内。

    “你不恨她吗?”车内,柳如萱突然看到有一滴泪从言文臣的眼眶悄然滑落。

    “与其死,我更希望她活着!”言文臣没有回答柳如萱的问题,只是在解释自己的坚持,对于一个还不满20岁的青年来讲,这种决定到底有多难,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
    “我——给你的信,你看了吗?!”许久,言文臣望着仍在发呆的柳如萱轻声问道。

    ~~湘湘有些不会写公堂之上的文,写的不好,见谅!~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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